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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驿站2023-01-31 16:05

俞岚:中国新闻网全媒体时代的奔跑影像******

  20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是中国互联网从发轫逐步走向勃兴的青春岁月。1995年,中国新闻社在香港上网,中新社的稿件从此接入国际互联网,成为亚洲最早“触网”的中文媒体之一。1999年1月1日,中新社在北京正式开办中国新闻网,宣告向互联网传播挺进,迈出了融合发展的第一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中新网,已成为我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2022年9月23日,在中新社建社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中新社全体同志致以诚挚的祝贺,对中新社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殷切希望。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为中新社做好新形势下的国际传播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发展的潮头,中新网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深入贯彻总书记的贺信精神,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拥抱媒体变革大势,加快推进融合发展,大力加强内容建设,不断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着力打造全球互联网原创中文新闻资讯新高地,为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展现树立中国形象贡献力量。

  加强“核心叙事”,阐释传播治国理政深邃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核心报道,是中新网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新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探索创新“核心叙事”,积极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深邃思想和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大国大党领袖是当代中国最佳代言人的对外传播要义,透视中国巨变背后的理论逻辑,阐释总书记思想的世界意义,彰显中国实践、中国主张、中国方案对破解“世界之难”“时代之问”的重要价值,提升国际共鸣点、思想认同度和道义感召力。

  2022年,中新网策划推出重磅融媒体栏目“习言道”,运用图文、中英海报、音视频、融媒动画等丰富形式,聚焦总书记的金句妙语,阐释简言背后的深意。《习言道丨习近平为何说“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等产品,生动展示了大国大党领袖形象和治国理政哲学,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该栏目不仅进入中宣部“喜迎二十大”成就展,还入选了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新时代中国网络文明建设成果展。

视频:习言道|“人民”江山图来源:中国新闻网

  强化使命担当,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爆炸式产出、裂变式传播,网络舆论生态复杂多变,互联网成为宣传舆论工作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主流媒体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提升网络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任务十分艰巨。

  中新网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展示时代巨变,将传播主流价值、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作为初心使命和职责定位。“两会知多少”等一批获得国家重量级奖项的作品,记录着中新网与时代同频共振的铿锵脚步。

  2015年以来,中新网连续承办“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相关项目的评选活动,并在2021年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期间举办网上内容建设分论坛,践行构建完善网上精神家园的责任担当。中新网还充分发挥对外传播优势,注重以网搭台助力公共外交和文明互鉴,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抗疫与国际传播论坛等国际会议,积极推动中外民心相通。2021年,中新网获评中央网信办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议题设置突出贡献单位。

  坚持新闻立网,精耕内容建设,擦亮原创品牌

  做大做强新闻主业是网络新闻媒体职责使命所系,也是安身立命之本。20多年来,以“新闻”命名的中国新闻网始终尊重新闻规律,不断深化适配传播新趋势的内容供给侧改革,树立起快速、灵活、高质“梳理天下新闻”的原创品牌认知,成为全球互联网中文资讯最重要的供应商之一,新闻产品覆盖面、传播内容转载率等指标均居于领先地位。

  中新网以数字技术赋能采编平台升级,形成“一次性采集,多形态生成”的集约高效型融媒体内容生产和传播链条,理顺了涵盖文、图、视、创意产品、网络直播等多种形态的原创新闻供应体系。以媒介融合赋能新闻产能,中新网以原创见长的新媒体矩阵不仅成功在受众中树立了“小新”品牌形象,近年来还打造了“4句话100万+”等现象级传播产品。

  根据2020年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媒体社会价值白皮书》,中新网在最具社会吸引力十大网站中排名首位。

  厚植特色优势,创新聚合华媒和为侨服务形式

  广泛联系、积极服务、宣传报道“海外中国”群体是中新网的独特底蕴和优势。长期以来,中新网坚持为侨服务,始终将涉侨资讯作为新闻业务重点,同时“以侨为桥”,将广大海外侨胞作为外宣工作的重要助力,放大海外中国声音,壮大国际舆论声势,提升网络国际传播实效。

  不断拓展以互联网为侨服务的形式。2014年,中新网旗下矩阵、全新版中国侨网上线。2016年,旨在向华侨华人提供多元服务和社交功能的“侨宝”客户端上线。目前,中国侨网已建成面向全球华侨华人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的专业网站,是中国内地最大的侨务网络信息平台。

  改革创新以互联网联系华媒的模式。中新网客户端重点打造海外华文媒体优质资讯的聚合呈现平台,已有近百家华媒站点入驻。同时,加强全球华媒联动,探索重大报道全球华文新媒体合作传播模式。这些探索实践丰富了新时代为侨服务形式,提高了海内外中华儿女共讲中国故事的声量。

  秉持全球视野,创新网络国际传播话语体系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为打破国际传播壁垒、消减文化折扣提供了现实可能与广阔空间。20多年来,中新网始终秉承全球视野,积极构建网络对外传播叙事体系和话语体系,在开拓出海渠道、促进文明对话、开展舆论斗争等领域,积极探索在网上讲好中国故事的新路径。

  搭建出海矩阵。2011年7月,中新网英文网以独立域名www.ecns.cn正式上线。这些年来,中新网在海外社交平台的账号矩阵不断壮大,影响力日益增强。同时,中新网还充分借助遍布世界的华媒网络,通过合作传播等方式,提高“借船出海”的工作实效。

  打造拳头产品。2021年10月,中新网精心策划推出“东西问·中外对话”栏目,对话外国政商学界有影响力的人士,许多传播产品在西方舆论场反响热烈。该栏目致力搭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理性对话平台与海外知华友华朋友圈的多元聚合平台。

  交流交锋并举。为应对国际传播新趋势,中新网近年来先后成立了20多个创意传播工作室以及名记者工作室,通过漫画、海报、视频、双语脱口秀等形式在境内外社交平台立体发声,既注重润物无声的文明交流,又直面亮剑交锋的舆论斗争。

  布局海外人脉。创新网络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开拓培育以政商人士、知名学者为主体的国际意见领袖朋友圈,以华侨华人华媒为主体的“海外中国”朋友圈,以海外大V、青年精英为主体的特色网红朋友圈,积极探索以网为媒、以人为桥的国际传播新范式。

  加快融合发展,立体布局多元媒介生态

  1999年,中新网首次采用24小时图文滚动直播形式报道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典。2007年,中新视频上线,中新网启动视频新闻采编业务。2013年,中新网成立新媒体事业部,“两微两端”上线,并开始布局海外社交传播矩阵。20多年来,中新网始终积极拥抱互联网激荡变革大潮,以融合激发传播动能,以融合拓宽发展空间。

  按照“一体化发展、移动端优先”战略,中新网现已构建起以网站、客户端、社交媒体账号等为主体的新媒体传播矩阵,用户总量逾4亿,覆盖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新网官方微博总粉丝数超过7600万,在用户活跃度、内容阅读量、网友互动数据上,都居同类网站前列。

  近年来,中新网积极探索“新闻+”模式,全面布局、深耕垂直,打造出中新财经、中新文娱、中新体育、中新法治、中新健康、中新电竞等专域品牌,并推出中新财经年会等行业品牌,立体纵深、多域多维的中新网全媒体传播矩阵不断壮大。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一部中新网的“奔跑”史,可映照出“新”字引领的中国互联网新闻史。20多年来,中新网以新闻立网,靠创新兴业,在坚守与革新中见证网络强国的时代坐标,记录中国与世界的交流合作。

  展望未来,中新网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以及有关国际传播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加强深化媒体融合,提高国际传播能力,秉承“新”的基因特质,以新理念产出优质内容,以新思维弘扬主流价值,以新技术促进媒体融合,以新叙事讲好中国故事,为我国网络国际传播事业作出新的贡献。(来源:《传媒》杂志官方微信 作者俞岚 系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兼中国新闻网总裁)

  原标题:《奋楫时代变革潮头 致力国际传播创新——中国新闻网全媒体时代的奔跑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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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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